门口有几个带血的手印,还有拖行的血迹。
“手印是安德森先生的,他临死前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弗格斯探长看着地上狼藉的血迹⚓🐼,有些苦恼地说道:“说实话,我🁾🚉现在还没办法判断凶手的特征,是男是女?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熟人作案还是劫匪临时起意?我们都不知道。”
“凶手是个很谨慎🛞🝣🌽的人,没有留下脚印,也没有留下凶器,我手下的两名⛯🏾巡警破门而入之前,这里的门窗都是紧紧关闭的。”
弗格斯先生苦恼地揪着自己鬓角上的头发。
这个时🖄候很流行留那种长长的鬓发,和🍐胡子一起,留成紧紧相连、不分彼此的连毛胡子。
说实话,格蕾丝欣赏不来这种“阳刚又文雅🄋🟋🛧”的形象。
幸运的是,公爵大人也同往欣赏不来。
不过按照伯爵夫人的观🈠点来说,她的侄子什🄋🟋🛧么🌌♕都好,就是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
“如果门窗都是关闭的🈠,难道不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吗?”格蕾丝问道。
“可是这栋房子的钥匙就在卧室梳妆台的抽屉里,我们也问过🌣🀻房东,房东太太声称备用钥匙🏤🜄⛐一直在她手上,从未丢失。”
弗格斯先生走过去,打开抽屉,“看看,就是这个,这是最近几年才出的安全锁,我可没见过哪个小贼能把它撬👆开。更何况,能撬开这种锁的人,干嘛不去有钱人家捞一笔呢?”
这时约瑟夫走到窗前,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被子里有一股不太美妙的味道。
格蕾📺☑⚒丝看到了被单上的可疑🞔📴🟀痕迹,右手半握着拳头,食指横向顶在鼻尖上,把脑袋转🗚到了反方向。
这一幕让约瑟夫忍不住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