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浴室出来的时⛡⚎候,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也将早饭送到,🜠🃡🙙摆在了阳光🍐明媚的露台上。
露台正对着的,就是著名的战神广场。高大雄伟的埃菲尔铁塔就伫立在不远处的广场中央。灰🁴色的鸽群扑扑地自天空中掠过。
林知夏累过了头⛡⚎,没什么胃口,🇰🜑勉强吃了两口,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经过大半夜的高强度操劳,盛朗丝毫不显疲态,反而红光满面,🅿精神奕奕,完全是一头刚饱餐过🌩一顿的大狼狗。
站在穿衣镜前,盛朗熟练地穿衣梳头。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简单的衣服都有着一个响亮的品牌名称,和一个昂贵的价钱。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极简单的衣🂭服穿上身,便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疲惫之中,林知夏似乎觉得🞻🙓自己正做着一个梦🆘。
梦里,🕃🔶不过短短两年,他和🞻🙓盛朗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似乎前一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的穷小孩🁣,用着破旧的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的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一秒,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坐在酒店华丽的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的清晨。🁴
优渥,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的校服,就穿上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的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的运动少年变成了一名都市时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贵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