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大哥找错了人,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也构成了强jian罪既遂。”
“而甲报警自首的话,虽然主观上有这个意向,但是自己成为了受害人,从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角度考虑,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大哥成功强jian了乙,那甲应该以强jian罪的共犯论处。”
直播间的网友一个个发着弹幕。
【卧槽,懂了懂了!】
【原来这个案子是这样的!!】
【顾晨牛逼!一下子我就懂了!总结:甲是小丑。】
【奶白的雪子】打赏了主播鲲鹏万里*1!
土豪大哥又上来给顾晨打赏了一个160000的鲲鹏万里!!
顾晨接着给网友们分析案例,“上世纪80年代有个美女骑车回家,结果遇到了歹徒劫色,为了安抚歹徒的情绪,她假装同意,然后说要换个地方,结果趁歹徒不注意把歹徒推进了粪坑里,歹徒想爬上来,她又把歹徒踢了下去,这个案子你们觉得美女犯罪了吗?”
网友们又听到了一个全新的案例。
【啊?不知道啊,感觉没犯罪?】
【应该犯罪了吧,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我就不在这里发弹幕了,快快快,快说说具体怎么判的?】
【我感觉美女第一次把歹徒踢进去是正当防卫,第二次应该是防卫过当了吧,这样把人家歹徒淹死怎么办?你不让人家爬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