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雨泽和杨革勇从旋梯上下来,lighter早已经从木架子上面爬下来,等在那里欢迎他们。身后还跟着几个女人。据lighter介绍,都是他的老婆。
好吧,这一点叶雨泽和杨革勇都非常佩服,人家能娶好多好多老婆。午饭非常丰盛,只是两个人都没有明白吃的是什么?
因为那么多肉类,都是黑糊糊的,切成块之后,也根本分辨不出来。到是杨革勇尝出来一种属于羊肉的味道。
他们做肉也喜欢烧烤,不过跟北疆的烧烤不同,人家才属于真正的烧烤。因为都是直接放在火上烧,外面焦糊,里面还不熟。
叶雨泽挺想建议他们把后面那个烤字去掉的,因为这特么叫烧好吧。
主食是一种叫西马的东西,叶雨泽尝了半天,原来是玉米糊糊,之所以叫糊糊,是因为把玉米粥熬的特别粘稠了。
这东西其实叶雨泽和杨革勇并不讨厌,主要是两个人从小就没吃过啥玉米面。
而且lighter他们这个玉米面纯粹是用石杵杵碎的,熬出来之后有一股特别清香的味道。
叶雨泽估计蒸成窝头应该好吃,不过人家这里没那种做法。
这里的人吃饭喜欢席地而坐,盛饭的器皿就是木碗或者干脆就是芭蕉叶。
lighter到是给改进了一下,弄了张大桌子,添置了一些盘子碗之类的餐具。
但是筷子和刀叉是绝对没有的,因为手这个东西绝对比用工具吃饭灵活。
叶雨泽和杨革勇都是不拘小节的人,自然也就入乡随俗了。再说在北疆时候,他们去牧民毡房,那里也喜欢用手。
拉条子,手抓饭。哪个不是热腾腾的伸手抓起来就往嘴里塞。那样吃着才香。不然手抓饭,手把肉是怎么来的?手字才是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