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天牵着她的手一直逛到很晚,走遍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直到华灯初上,路灯一盏接着一盏依次点亮,才产生了回家的念头。
漫步在年久失修的水泥路面上,程潇的五指始终紧抓着他的手。
“对了,长天哥,你怎么会突然写起小说来了呢?我记得你不是整天在林场上班么?”
程潇突然想起这一节,向赵长天表达着心中的困惑。
赵长天哈哈一笑,摇摇头说道:“我每天在林场里除了上班就是打猎,总得找点消遣吧?”
程潇嫣然一笑,道:“那倒是,不过……”
赵长天见程潇欲言又止,问道:“不过什么?”
程潇低下了头,忍不住窃笑道:“你这消遣也有点太超乎常人了吧,整得这么大,直接都被《人民文学》的主编约去北京改稿了。”
这件事在赵长天来看,其实并没有多么的稀奇。
毕竟他的才华在《摸金笔记》这部想象力无比瑰丽、艳绝的作品的加持之下,这么点回报绝对是自己应得的。
但在程潇眼中可就完全不同了。
其实主要也是因为这时期作家这个职业在老百姓的印象里,太过于神圣了。
区区的写点字,谁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