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笙答应给连蒙在婚礼现场唱歌的时候,心里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但她还是低估了狗直男的脑回路——连蒙拿给一张满是军歌红-歌的单子,让连笙在婚礼当天现场演唱。
连笙整个人都是懵掉的。
她问连蒙,“为什么不是《因为爱情》这种甜甜蜜蜜的情歌?”
连蒙的回答相当直率,“因为我和你嫂子都是军人啊,我俩因为军旅而结缘,在这一辈子就一次的大事上,可不得弄出我们的军旅特色来?”
连笙:“……行叭。”
接下来的两天里,连笙把连蒙给她列出来的歌单上有的歌全部听了好几遍,一首歌接着一首歌地学,因为有凝喉天水加持的音乐天赋在,学会这些歌曲算不上什么难事,连笙并没有被难倒,倒是连父连母因为听了太多次连笙唱这军旅哥,老两口走路都带着风,好似只要国-家一号召,立马就能扛枪上战场般。
婚礼当天,来宾赶在典礼前都到了,有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更多的还是连蒙与他媳妇儿在部队里认识的人。
穿着一身低调小西装的连笙站在典礼台侧惊艳开腔。
“咱!当兵的人!”
整个会场都陷入了寂静之中,甭说是到来的亲朋好友了,就是连蒙与他媳妇儿都有些惊讶。
连蒙没想到,自家那娇娇-小小的堂妹唱起歌来这么亮堂!
普通工作的亲朋好友还在懵,那些从部队里来的人都已经鼓掌叫好了。
连笙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心道:“果然还是军人最懂军人,要不是这群最可爱的人捧场,怕是她得顶着一脸尴尬把歌给唱完。”
连笙在典礼台侧唱,凝喉天水的威力全开,满堂宾客都仿佛置身于战场上,感觉血杀之气扑面而来,有人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部队里来的那些人都在拍手叫好。
连笙唱完这一曲后,很自如地切入了第二曲,一曲接着一曲唱,把台下那些部队里来的人都给唱嗨了,眼看着到了吉时,她才将话筒让给司仪,自个儿悄悄退到了酒店的一间房间里,换上便装,坐回了亲戚席,假装刚刚唱歌的人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