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初露,早醒的缘一扒开草丛,寻觅可口的野菜。
松软的小绒尾环在身上,纵使缘一穿着普通的袖袴,也不会再感到寒冷。
不过azj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间行走,又总遇妖怪与恶鬼,就连火鼠裘也会沾点儿味道,更何况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对了,不知兄长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红枫衣也穿了许久。
缘一正想着采买衣服的事,冥加倒是窝在绒尾中打了好几个滚,声音既是怀念也是惬意:“啊,原来杀生丸少爷的绒尾是这个触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爷的绒尾软乎多了,许是随了凌月王。
“冥加爷爷没有抱过兄长的尾巴吗?”
“谁敢啊!”冥加嚷道,“会被杀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我曾经也是追随了老爷很长一段时间,才得azj到抱尾巴的殊荣。”
“很难吗?”缘一回忆道,“我跟着兄长离开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绒尾。”
冥加:……
“那不一样!”冥加坚定azj道,“少爷肯定是占了血缘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爷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声音。
冥加觉得azj很有必要给自家少爷讲清楚“绒尾之于白犬的意义”,否则,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还上手摸了对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爷,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简单,它象征的意义可多了。”冥加叹道,“绒尾是白犬化为人形后挂在身上的尾巴,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长度和力azj量、颜色与漂亮,都是白犬甄别另一只白犬各种状态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