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看看那个热火队的6号,闲庭散步,从突破到进球,一点表情波动都没有,宛如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一样。都说从08-14赛季,是詹姆斯的最高峰时代,整体per效率值在这段时间内都在30上下,而12-13赛季,就是他的最强赛季。虽然per效率值比自己08-09赛季要低了01,可08-09赛季詹姆斯身边是什么队友,现在又是什么队友?在三巨头联合下,他还能砍下这种效率值,说明这个来自于俄亥俄阿克伦的男人,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篮球臻境。
连最不擅长的远投,在迈阿密热火队,都完全开花了,“魔鬼莱利”的训练方法,果然具备奇效。
科比空位跑动跳投,但这个球遭到了韦德的干扰,崩筐而出。
唐潜卡好了位置,正准备起跳时,一个身影突然飞进了热火队的内线,然后抢先唐潜一步,拿走了这个篮板球。
又是勒布朗詹姆斯???他的后场篮板这么好???
这不是唐潜篮板能力要不如詹姆斯,而是作为7英尺的大个子,你抢篮板之前需要先卡位,然后才能起跳拿板,远不如外线球员冲抢篮板球那样直接、简单。况且这家伙的抢板时机,也把握得太好了点,晚一点早一点,他都不可能拿到这个后场篮板球的。
可恶!
唐潜飞速回防,但已经晚了,因为詹姆斯已经一骑绝尘,在湖人队内线上演了一记单臂大暴扣。“咣当”一声,比分差由7分变成了9分,继续扩大了。
在詹姆斯连续两个进球后,原本刚刚准备升温的斯台普斯中心,登时又冷却了下去。
这就是史前十的巅峰全盛实力?这就是现在的联盟第一人?
唐潜虽然心有不甘,但就眼下,他凭借硬能力,根本无法对对方造成什么威胁。
那个俄亥俄州的男人,真正拥有随时掌控比赛的能力。
一如最巅峰的科比,最巅峰的奥尼尔,最巅峰的邓肯,在这个时间段内,他们几乎无法战胜。
比赛,就和吃饭喝水一样轻松容易简单。
但……这场比赛,我不准备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