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车过路>仙侠修真>华娱之光影年代 > 675章 高下已判
    许峥这货学乖了。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当一个人身份地位都不一样了的时候,他的所作所为也自然会变得不一样起来。

    执导《泰囧》的时候,许峥还只是个小有名气的喜剧明星,当导演是头一遭,在那种情况下,光路传媒那时候能够拿出六千万来给他‘造’,绝对已经算是极有魄力的决断了。

    可自从《泰囧》豪取126亿票房,成为国内第一部破十亿级别的国产电影之后,不管是许峥还是黄博、王保强,都成了拍摄喜剧电影时的标配型人物。

    与之对应的,自然是他们所有人的身家和身价,都得到了一个堪称爆发式的增长。

    在这种情况下,许峥自然不可能再满足于像过去那样,仅仅拿个导演和演员片酬,然后等着王长天给他发红包了。

    虽然许峥脑袋上的头发不多,但人家也是有追求的人好不好。

    所以在这次与光路传媒合作的《港囧》里,虽然许峥非常听话的使用了包贝尔和刘岩这些出自于光路传媒旗下的艺人,但在影片的总投资中,他却毫不客气的占了45的份额。

    别看这45的份额还没到影片总投资的一半,但问题是,剩下的那55并不是有光路传媒所独占的。

    严格算起来,在《港囧》这部电影中,光路传媒所占的份额甚至只有25,险些还不到许峥所占比例的一半……

    当时的光路传媒,恰好是义无反顾的跳进《太平轮》那个大坑的时候,再加上其他方面的一些投资,对于许峥自有公司占据大量投资份额的事情又不怎么满意……

    然后想着或许能从其他地方回本……

    不管是光路传媒的决策群体集体缺了根弦也好,亦或者是他们对于自己公司的盈利前景太过看好,反正总而言之,《港囧》的出资比例就以这么诡异的方式定了下来……

    光路传媒唯一比较占优的地方是许峥的个人工作室不具备发行电影的能力,所以至少《港囧》的发行工作是由光路所独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