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天明。
不堪剪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夜,可这么大的一处宅子,却也不过在一夜之间,就彻底的消失了。
没有了火焰的温度,常欢顿时觉得寒冷起来。望着眼前的一片灰烬,常欢百感交集,却仿佛没有了情绪。
他知道自己也该走了,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什么一品红,再也没有什么不堪剪,再也没有重云。
回去桃花山庄的路上,常欢觉得自己的脚好像被拴上了很沉重的铁链子,每走一步,就有一点意识自身体抽离,竟觉得身体开始无比疲乏。
脑海中也在意识最薄弱的时候,开始跳跃着关于重云的画面,他的身影,他的笑容,他的眼泪,他的痛苦,就像走马灯一样闪现在他的脑海中。
铜钱割断吊住重云身体的红色水袖,他在坠下来的时候,却跌进常欢温暖的怀里,那瞬间犹如溪涧泉水流进江河一般的缓慢。
那是他从此爱上重云的重要一刻,想到那一幕,时隔多年,常欢依然觉得自己能够爱上重云是无比幸运,他勾起嘴角,轻笑一声。他还记得自己有一次离开洛阳的时候,看到重云冰冷的眸子竟比那繁星还要明亮,还有着片刻闪烁而逝的哀伤。那时,他心有所想,如果他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悲伤过往,
他就做他治愈伤口的良药,如果他的过去与大多人无异,只是性子古怪不喜欢提及,他就会做他的明日指引着他走向阳光。
“常公子,我只是露水之缘,此后也不该有任何交集,所以,就到此为止吧!”
“我不知道什么叫露水之缘,我只知道,当我离开以后,必定会对有所牵念,不跟告别,我会遗憾!”
常欢的嘴角缓缓流出鲜血,滴到了胸前的衣服上,常欢感受到一股温热,便轻轻的抹了去,依然失了魂似得走着,毫无反应。重云优雅的坐了起来,他衣衫凌乱,头发四散,露出只有男人才有的平坦前胸。他缓缓下了床,赤脚走在冰凉的地面上,索性一把脱掉了衣裳,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向
常欢走去:“我是男人,这就是我最大的秘密,也是我最丑陋的秘密,怕了?见到了最真实的我,还爱我吗?常欢?”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常欢不敢再让他靠近自己,又开始踉跄的后退着。
重云露出淡淡的笑意,他回身拾起衣衫,裹好衣服,再回身时虽又是满面泪痕,却仍旧高傲,仿佛还是在阚雪楼初见时的他:“我叫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