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车过路>奇幻玄幻>我为王 > 第六百二十章 :混水摸鱼
    河间新会县城外十余里处的蒙山山脚下,一处军营之外,一队队骑兵往来驰骋,方圆千米之内的一块地方,已经被踩得寸草不生,步兵站在辕门处,看着那些意气风发的骑兵,眉头却是皱得极紧。

    这处军营是征东军中央集团野战军驻新会的一处军营,驻军并不多,人数最多的时候,也只有三千余人,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一些新兵轮换到此训练,而唯一一支没有轮换的便是步兵直领的这支骑兵。

    人数并不多,只有五百人。眼下征东军与东胡全面开战,几乎所有能战的骑兵,都已经调往河套孙晓处以及牛栏山方向贺兰雄处,这五百骑兵,却是步兵到了河间之后,重新招募训练的一支新军。

    叶真任中央集团军的司令官,但这支军队几乎就是一个空架子,叶真来河间上任的时候,除了带着一百多位军官之外,一无所有,两年的时是过去了,现在的中央集团军已经拥有了超过一万名士兵。

    新会现在处在一种奇怪的状态之中,在外人看来,征东军控制下的新会与渔阳郡内的安陆应当处在一种敌对的状态之下,双方也经常发生小规模的摩擦,时不时就会剑拔弩张一番,下头的小兵们搞不清楚状况,彼此的哨骑,探子碰到一起之后,二话不说,基本上都是拔出刀枪,便是实打实的干一场,生死各拼天命,但上层的头目却知道,这种战斗,也仅仅只限于斥候与小队人马之间的较量了,大的冲突,短时间内,双方都没有可能开战。

    倒是来往与这两地的商队,络驿不绝。无数的在明面上为双方所禁止的一些交易货物,在这里堂而皇之的交易。

    眼见着太阳已经西斜,步兵示意身边的号兵吹号收兵,他自己也转身向大营内走去,虽然他有一只脚是铁制,但现在他走路,已经相当稳定,如果你只看他的上半身,是绝不会感觉到这人是一个身带残疾者。

    步兵所过之处,所有的士兵都眼带崇敬地看着这位有着一只铁脚的将军。铁脚偶尔踩在石头之上,发出叮的一声响,却丝毫影响不了步兵的平衡。

    步兵已经习惯了士兵们的这种眼光,此刻他的思绪却仍是在想着骑兵的一些事情,手头的这支骑兵已经练了整整一年了,在外人看来,他们已经相当厉害了,马上格斗,马上骑射。战斗之中队形的组合,变换,都已经像模像样,也只有像步兵这样经历过无数骑兵战斗的将领。方才知道,这支骑兵就目前来说,还只是一个样子货。

    当然,这样子货也看跟谁比。如果拿他们来与中原的骑兵相比,步兵还是非常自信不会输给他们那些人的,但拿来与东胡骑兵。或者征东军目前在前线的骑兵来比的话,那可就是差了一大截。

    “也许只有到了战场之上,狠狠地打上几仗,死上一些人,才会有所长进吧!”步兵喃喃地道,他可没有忘了当初,他是如何从一个步卒一步一步成长为征东军中最厉害的骑兵将领的,那就是不停地厮杀,在战场之上,在生与死的边缘不停地游走,人的潜力,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压榨出来的。

    我们不像东胡人,匈奴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短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地将人的潜力压榨出来。

    回到自己的大帐,步兵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提起笔来,将自己这一天来练习骑兵的一些心得体会记载下来,自从听了都督的话之后,这些年来,步兵便一直坚持着读书识字,虽然说现在一笔记写得并不怎么样,但比起当年的那个文盲,他现在的的确确也算是读了一肚子书了,当然,主要是兵书。

    搁下笔来,步兵默默地思索着,也许自己应当试试贺兰教头刚刚实验的那种新战法,对于征东军来说,这是一个大量装备新骑兵的捷径。

    征东军从来不缺马,他们缺得的能在马上作战的兵,不想让匈奴人在征东军骑兵之中一统天下,这便是高远派遣步兵来到河间练兵的目的,步兵虽然从来不问高远为什么,但这件事,他也能想明白,特别是跟了叶真之后,他更是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