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生活下去,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追求。
对于人来说,生活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该如何好好地活着,就更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之道。
有的人八面玲珑、长袖善舞,走到哪里都能如鱼得水,有的人木讷低调,虽然不显眼,但不管到哪里,都能踏踏实实做事情,也能活得很好。
前者凭机智,后者凭付出。
但周嫫不是,她活着,凭的是直觉。
事实上,一个执着到近乎偏执、纯粹到近乎透明、又倔强到不顾一切的人,即便是在某方面拥有特别优秀的才华,走到人群中,也总是不受欢迎的那一个,这个社会上人们更喜欢与之相处的,还是那些棱角少一些、性格更平和的人。
所以,既然是不太受欢迎的人,那要么改变自己,去迎合别人、迎合社会,要么就要有发达的直觉,能够在人群中一下子就捕捉到那些善意的、可以亲近的气息。
所以,周嫫在敦煌住了十几天,从来都没有和任何人说话,也从来都不搭理任何人的搭讪,但一面之下,她却只凭直觉就感知到,某个人是和她自己同一类型的动物。
于是,她在完全不知道李谦叫什么、是什么人、来自哪里的情况下,居然就直接去问清了房间号码,找他一起喝酒,而且是完全不设防的大口喝酒。
一瓶五十二度的本地白酒,李谦喝了大约能有二三两,其它全部都进了周嫫的肚子,而且从头到尾,她连一口花生豆都没夹,就纯粹的喝酒。
一杯接一杯。
她甚至也不催李谦,似乎对她来说,真的是有个放心的人在对面坐着、看着自己喝就可以了如她自己所说,她并不是要人喝酒,而真的就只是想找个人陪她喝酒而已。
但是。她酒量似乎很好。
七八两白酒下肚,居然才只是微微红了脸,居然走路都是稳稳当当的。
李谦扫荡完了一大盘抓炒羊肉,然后两人愉快地结了账、溜溜达达的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