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摩从前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哥哥,以后大概也不会有了。温摩撑着脑袋,几乎是放肆地欣赏着姜知津的美色。

    这要是在南疆,不知道会有多少姑娘到他窗下唱歌。

    仡族无论男女,俱是能歌善舞,碰到喜欢的人,便在月光下对着他或她的窗子唱歌,歌声悠远明亮,温摩自小便是枕着这样歌声入梦,歌声同风声一样,是南疆夜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杯合卺酒的酒气微微在心头荡漾,从小听惯了的歌儿自然而自然从梦的深处溜了出来,她低声唱道:“今日正好生欢喜,待我唱与哥来听……”

    她听过许多哥哥姐姐唱歌,也有不少男孩子到她窗前唱歌,但她自己还是头一回唱。原来唱歌是这么回事——歌声早就浸在血液里,等到遇见那个让你欢喜的人,你便不由自主地唱起歌来。

    姜知津眸子里迸出几星亮光,歪头瞧着她,一脸笑意。

    这天真的模样让温摩瞬间回了神:“!”

    她在干什么呢?

    他还是个孩子!

    简直是禽兽啊!

    “睡觉睡觉!”禽兽温摩往被子里钻。

    姜知津拉着她,“不要睡,我要听姐姐唱歌。姐姐唱得真好好听。”声音不同于一般女子的娇柔宛转,曲调也十分简单,但她眼波微抬哼唱的模样,却像是一只小手伸进了他心里,拔弄着他的心尖尖。

    痒痒的,麻麻的。

    “我乱唱的。”

    “我就要听乱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