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大铖的逻辑很简单,自己认罪并不会比其他人认罪而获得更大的好处,唯一的办法就是在诏狱里能够戴罪立功。
证明自己比其他贰臣更能干,更愿意配合朝廷,如此一来,才能得到崇祯皇帝的好感,运气好的话,还能捞些好处。
当然,那些忠良或者说自诩为忠良之人,阮大铖是不敢碰,也碰不动,惹不起的,说不定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但对于这些贰臣,那就无需太过担心了。
说得直白些,那便是坑害贰臣不属于违法行为……
“既然诸位都是如此豁达之人,那在下便说了,诸位听好。敢问诸位,身上可有缺点,抑或是把柄?”
“……”
“王兄,不妨你来说说可好?”
“在下收过学生礼物,可算?”
“王兄若是春风得意,此举便算人情世故。王兄若是身陷囹圄,此举便算不法所得!”
“这……呵呵!阮兄此言真是一针见血啊!在下领教了!”
阮大铖的这番解释还真是让王铎无言以对,因为的确如此啊,真到了自己虎落平阳之时,说不定便会被歹人用来大做文章了。
“若按天书所述,我等皆为贰臣。而陛下断不会以贰臣之罪来惩处我等,否则便是难以服众了。若是换个罪名呢?譬如勾结奸商!收受好处!接受投献!如何呀?所受好处是否是人情世故,我等说了不算,三法司说了算,当下掌管三法司之人可会保全我等?想必诸位都心中有数!按照大明祖制,收受五十两好处便会被剥皮!在下以为厂卫找五十两银子的物证不会太难吧?退一步说,那些商贾平素如何,诸位不会不曾知晓吧?嘴上说利润无几,实际上挥金如土,恨不得一次便买光所有扬州瘦马据为己有。太子爷那里有北都商贾账目,而北都商贾与南都同行往来甚密,北都若是出事,南都岂能会幸免?陛下用落网之商贾来大做文章,商贾供出诸位,若不主动认罪,届时诸位可还有活路可言?”
在阮大铖看来,主动认罪是最后的机会,一旦错过,那就万劫不复了。
虽说或许不至于被磔示,可被送去挖矿,挖到活活累死,又比被磔示好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