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他那该死的眼睛!
我生长于族裔多样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阅历自然丰富,对多彩缤纷的瞳色早当免疫,实话说在这方面我没有任何的偏好,也从不认为眼瞳的颜色会成为什么欲念的开关——直到今天,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四处包围交叠离乱的霓虹照应下,他乜我时眼瞳的颜色不再是单纯的淡蓝,居然还夹杂了少许银灰的沉淀,清澈退让给了神秘,黎明的王子摇身一变作了黑夜的骑士,一时间竟然让我失了神。
幸好他的眼神并不是温柔的,当我们对视时,他凝视我的眼里闪烁着揶揄、试探、轻蔑,以及分量不小的好奇,纯粹的好奇,可能和小孩子看见新奇事物时忍不住上去戳一戳的性质一样,也亏得如此,我能迅速地除去恍惚,重新将思绪拉回现实。
他始终挽着我,我们以伴侣的距离紧紧地贴靠着,尽管他的唇角始终是微扬着,期间却再没有和我有过目光接触或者交谈。
我必须对此表示感激。
这个走路的方式让我感到很不舒服,尤其是与他,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同性,我只能祈祷他察觉不到我额外分泌的汗液以及莫名加剧的心率。
但他的办法还真有效,直到他带着我走到了一间门面并不算张扬的酒吧门口,我抬眼看去,上面用五光十色的彩灯凑出个庸俗的名字“恶魔之吻”,光在门口就已经能领略里面沸腾的喧闹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你很少来这里?”他稍稍放开我,终于开了口,笑意盈盈。
“很少。”我承认,这又不是什么需要羞愧的事,“与我个性不合。”
“我觉得也是,你应该喜欢,古典音乐,或者绘画,下棋,就算出门,娱乐场所也应该是博物馆、音乐厅、教堂……”
“错了。”
他看向我——该死的眼睛。
“我不信教,自然不会去教堂娱乐。”我说,“也不怎么听古典音乐,更喜欢现代轻音乐,平时并不下棋,如果你将音乐厅和教堂换成爬山远足的话,那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