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辉下,罗玉在教林默认字。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只是不太像年轻人的声音,还有他的手,若是仔细看的话,他的手上不仅有硬茧,还有皱纹。
林默在盯着罗玉的手看,心里默默估算他的年纪。他的脸看上去最多三十岁,这双手起码得四十往上。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处心积虑的想引起她的注意,甚至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茶言茶语,把宫九气得掉头就走,连送她的翡翠簪子都薅走了,能是为了什么呢?
总不能是真爱吧?
她拄着下巴,一边想东想西,一边跟罗玉念着拗口的日语。罗玉教得极为用心,不仅会纠正她细微的错误发音,还把对应的文字单独写出来,一遍一遍的念给她听。那么多字他翻译了整整一天,也看出来这大概是某种法术咒语,所以他不仅将原文工整的抄录下来,还在下面写了四五种译法,力求贴切。
林默给了他二十页,他抄译四十多页,即便是最后一页,最后一字,字迹也跟第一页没什么不同。
这份用心林默是佩服的。
教授时,罗玉也很有分寸感,两个人始终隔开一段距离,按理说,他先前在宫九面前表现得那么殷勤暧昧,到了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即便不动手动脚,也该说些“题外话”,亦或是给她讲讲“我喜欢你”之类的用扶桑话有几种说法,林默甚至想好了如何应对,但是他没有,教学就是教学,教的全是“教材”上的东西,旁的多一个字都没有讲。
一连七天,天天如此。
林默觉得罗玉肯定有所图,只是在静待时机,这种被人一点点算计的感觉很难受,所以她长了个心眼,玩了一出钓鱼执法。
傍晚,火烧云烧了满天,三月底,天总算开始回暖,林默穿上了宫九特地给她裁的锦缎广袖绣花长裙,裙摆很大,一层雪缎罩着四五层白纱,裙上遍布金线暗纹,日光下闪闪发光,雅而不素,衬得她整个人比仙女还仙。
尤其她还化了妆,点了最红的唇脂。
陆小凤曾说,她化妆和不化妆分明是两个人,素颜清纯温婉,妆后美艳动人,像是千年狐狸精,任谁看了都恨不能把心挖给她。
狐狸精手中执了壶酒,时下的果子新酿,甘甜好入口,不易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