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已经有一半落到了海面下,落日的余晖映照地大海波光荡漾,仿佛海面上有无数块金鳞映射,令人目眩神迷。
申桐棣和林志宇坐在船尾,各持一杆钓竿,而在船头,还有两名华雄鹰的船员,做着同样的事情。还有两名船员,持长枪警惕地分站在他们的身旁。华雄鹰则上了其他船,指挥船员们去采集净水槲的种子。
“据我们的研究,这净水槲的种子可以数年甚至于十余年飘泊在海上都不发芽,直到它们遇到适宜生长的地方。所以,这岛上每年都有大量的净水槲种子落海,你看这又是一个被月牙岛两翼环抱的海湾,所以老华他们只需要顺着海岸线寻找,就能够找到很多的净水槲种子。以前是搞不明白怎么样才能够令其发芽,所以只带回去了一些进行研究,既然兄弟你已经有了明确的催发技术,那么我们就可以多找一些带回去,争取头一年多种一些,这样等到年后,也可以多收一些种子。”申桐棣盘着腿坐在船首内,看着远处的浮漂道。
林志宇也以同样的姿势与他背坐着,这样可以令他只有肩头以上是超过了船舷,以防止有生物从船舷下突然发动袭击。
“那只海天青也不知道落到了哪里去了。”林志宇抬头望着岛上的诸峰,嘀咕道。对于那只能够将一只成年的沙漠黄羊抓到半空中,还一直飞过这么长海途的海天青,林志宇很感兴趣。
要是能够捉到它并驯服了它,林志宇也没指望它能够带着自己到天空上转一圈,但是在如今连无线电报都是个奢侈品的年代里,用它当个信使应当是不错的。以它的凶猛程度,一般的禽类绝不是它的对手,不被它捕杀就要谢天谢地了。至于凶禽,这个世界肯定是有,但是他还没有看到过。
“你想找海天青做什么?那东西虽然一般最多只有两只成年一公一母在一齐生活,但是一般都生活在悬崖峭壁上,想要活捉一只,难比登天!”申桐棣扭头道,“而且海上讨生活的人们,大多对鸟类都有好感,不信你问他们。”
站在两人身旁的海员笑道:“倒也不是有什么好感,而是呆在海上时间长了十分地枯燥,看到它们心情会比较好。而且,有它们存在,就证明附近会有海岛或者船只已经接近陆地,这也会令我们的心情比较好。所以,海员们如果不是必要,是不会枪杀海鸟的。”
“这位公子是不是想用海天青做猎鹰?以前也有不少人试过,只是成年后的海天青是很难驯服的,若是能够找到刚出壳不久的雏鸟,希望会大一些。”海员的目光转向了诸峰,继续道,“只是这些海天青都生活在悬崖峭壁之上,光是接近它们的巢穴,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而且巢穴中如果有雏鸟,往往附近就会有它的父母在,在悬崖峭壁上和成年海天青搏杀,嘿嘿……”
“带着枪上去,它要是敢近前,一枪击毙了它!”申桐棣不以为然地道。
“申掌柜您可别这样做!”那海员吓了一跳,连忙道,“上了岛后,最好不要使用枪械,更不要说在山上了!”
“唔?这话怎么说?”申桐棣诧异地道,“你们几次上岛,难不成都不用枪?”他虽然来过月牙岛,但却没有跟着华雄鹰他们上过岸。毕竟他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以他的身材、体力、渣武力,一旦上岛,必然成为华雄鹰他们的累赘,他自己也吃不了那苦,冒不了那险,所以索性从来也不提这事。
“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敢用啊!”那海员一脸地不堪回首,“我们上岛后都是使用冷兵器,砍刀、斧子、工兵铲才是我们最常用的。”
“如果用枪会怎么样?”林志宇也好奇地问道。
“方圆附近几百米甚至更远范围内的野兽都会向枪响的地方聚拢,这还罢了,更可怕的是会引来很多有毒的生物,比如说很多蛇!”站在另一侧持枪的海员插口道,“要不然我们干吗拿长枪站这,带两把步枪岂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