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曼曼的手很软,仿若无骨,底下超市冷气很足,她手显得微微带着凉意,而章严的手却宽大修长,带着男人天生的燥热,稳稳当当,如一颗树。
女孩儿低下头,她想自己的脸一定红透了,可却丝毫不敢松手,生怕自己摔跤。
章严微微往下看到她泛着淡粉色的耳垂,唇角轻轻一扯。
说起来,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牵手,只是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得。
那时候是高中初开学,她快迟到了没命地跑,而他也同样快迟到了,就跟在她的身后,上课铃已经打响了,她跑得更急,却在上楼梯的时候一下子摔跤了。
脚腕蹭破皮,火辣辣地疼,她想起来,一下子没起来,急得都快哭了,他犹豫了下,上去递给她一只手:“快起来!”
她真的来不及了,心一横手伸过去,抓住他的手站了起来。
两人最终都迟到了,被罚站在教室外头,可没站一会儿,章严就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入学成绩第一的学生,别说是迟到,就是旷课,老师也是带笑关怀的,哪里舍得罚站了?要是这尖子生一生气不学习了怎么办?
老师温言温语地关心了章严一通,而章严则是委婉地说自己跑太快,把何曼曼撞摔跤了,所以两人都迟到了。
最终,老师让章严回了教室,又去关怀了何曼曼几句要她赶紧去医务室。
那件事如蜻蜓点水,很快没有什么痕迹了,可他却始终都记得。
章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时间那么短暂,可他却怎么都忘不掉那只温软无骨软滑细嫩的小手。
他也试图观察过别的女孩子的手,大多都比男生小,可像何曼曼那样白那样骨肉匀亭纤细可爱的却非常少,即便有,他也总是能挑得出毛病来。
似乎,何曼曼就是个标准,是世上最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