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车过路>青春都市>开水煮白菜 > 第 1 章
    九楼就比十六楼高贵?

    薛宝又打了一个电话来,陆子然接起来,只有喘气的余地。

    薛宝说:“打卡来得及不!”

    陆子然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还行,一会儿来你办公室摸点吃的。”

    这下是薛宝先把电话挂了。

    男人之间的默契就是这样,少说屁话,多干实事。

    等陆子然爬到办公室的时候,薛宝的粮食已经送到他桌上了。人没在,估计已经下楼赶判决书去了。

    陆子然摊在椅子里,简直热毙了。但办公室么,每年夏天的老生常谈就是为了环保,今年的空调推迟一点开,请各位衬衫袖子撸高点。

    陆子然歇了两口气儿就去厕所抹了把脸,还好等下开庭就有空调吹,只怕到时候冻得直哆嗦。

    陆子然是个帅哥,而且是那种学院派纯良帅哥。直白地说就是剃寸板头都会引发大家对阳光男孩的关爱的帅哥。他的脸俊美得使人害怕,象电影中以风流漂亮驰名的软性男明星那样可怕。明亮的眼,雪白的牙,光泽香润的头发。使人惊异的细嫩白皙的皮肤,加上最讲究的西装,再加上最高傲的浅笑,与最冷隽的话语——句子短,音声甜脆;他自头至脚无一处不显出目空一切,超众出群的神气。

    虽然上天是公平的,但是在看到陆子然这人的时候,你可能想不到公平这两个字在哪里,高大的帅哥、阳光、名校毕业、公务员。可能唯一的缺点就是情感方面有点迟钝。

    如果不是他这么迟钝的话,他和薛宝之间的那些事,根本不能浓郁到十万字的高度。

    世上的完人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所以薛宝显然不可能是第二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人。他年纪很轻,大约不会超过二十六、七岁,穿着件白衬衫,袖口随随便便的挽着,没有打领带,松着领口,还有一头乱蓬蓬的浓发。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特别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他是个普通人,在男孩子里偏矮小的身材。还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眼镜。在卢广仲和方大同没成为名人之前,他这副眼镜一直被各路嘲讽,从小嘲到大。但是好歹这张脸算是清秀与白静,在薛宝闭嘴的时候,他可是个相当讨喜的人呢。

    他这个调皮鬼,书念得太快,噼噼啪啪,像是炒花生米一样。薄薄的嘴唇里那灵巧的舌头,一动弹就会流出一串串俏皮话。他讲起道理来像瓷窑上的瓦盆——一套一套的。但他有一个毛病,不问前面是否远客高谊,他依然夺口而出,顺口而下,好比清流潺潺,忽来一声鸦噪,这就是那句一般厮走的口头禅:踏马的。

    他俩刚认识的时候,是大一刚入学的时候,当时同学们还幻想着大学的生活多么美好,热烈地参加各种社团,于是他俩就这么撞在了马克思研究部。大多数人都对马克思研究部没啥兴趣,薛宝如今回想起来,也是觉得自己单纯的新生脑热罢了。到了大二的时候他就不再去社团活动了,占用了他太多的课余时间,那时候他刚刚学会在社会这个大网里行走,那点时间用于其他的社交已经有点紧巴巴的,加上考勤点名,还有社团里面暗搓搓的阶级之分,都让他觉得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