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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老张扶墙而眠,待再醒转时,却见天空的东方浮现一缕鱼肚白,不由嘀咕了一声,起身开始站到垛口一角,向外望去。
初阳日升,入眼满目皆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地上的血水也早已随着时光流逝而变得干枯不已,甚至有不少尸体早已腐烂,发出阵阵令人窒息的尸臭味。
老张看的竟是有些呆滞,怎么也想不到,眼前一幕,居然是自己这五百人干的。
遥想数月前,自己才刚随段颎出塞平羌,不想居然到了远离凉州数千里的西域,还在这座堡垒里与高原上的勃纥人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激战。
说实话,老张在听到五百人对数万胡奴,本能的以为自己活不了了,可不曾想,四十五天过去了,自己依然站在这座残堡,迎接敌人一次又一次疯狂的进攻。
“如果能活着回去,我张应承定会被乡亲当英雄崇拜,到时,我就可以拿着军功换来的钱粮带娘去大城市安家,再找两个伶俐的丫鬟每天伺候她老人家,
娘把我养大无以回报,现在也该是有机会孝敬她的时候,这样的机会不能错过,老天保佑,能让我们撑过今日,回家赡养母亲。”
老张本名张应承,今年不过二十四岁而已,之所以被称为老张,全是因为他长的有些显老而已。
一旁的狗眼林刚从朦胧睡态中苏醒,听闻老张的话,不由嘀咕一声:“想通了?”
张应承道:“有什么好想不通的,许监军都说了,撑到日落就走,这四十多天都熬下来了,还在乎这一天时间么?”
“那就活下来吧,活着好啊,能享受这花花世界,拿着钱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多好……”
狗眼林拍拍身上的灰尘,抓起军用水囊,拔开塞子往嘴里倒一口水,然后腮帮鼓起抖动一阵,一口吐了出去,算是漱了口。
狗眼林名叫林苟,只因射的一手好箭,在训练中箭箭射中靶心,这才被人戏称为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