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风的不近女色,在熊荆于看来,不过是他过于纯良的缘故。
实情不仅如此。
季长风十岁入道,年仅十二便在姑苏玄道上有了声色,后面七八年间更是名声鹊起,成长作一代少杰,十分飒爽,十分轩昂。
这样的英才,却是个怕极了女子的人。
这怪不得旁人。十岁那年他随了邻家的采茶女同去爬树,不意间撞见了自己的师叔。
十多丈的高度,一鞭子便抽了下来,腿立时便折了,还留了疤,从此警醒他:再不许耽于女色。
近一分毫,都是不得允的。
因而这天一路行来,季长风都是惧怖着的。
短短一天,他已破戒了太多回。桃林里,混堂里,客栈里,杏林里——噢,杏林那一遭,应当是不算的。
尽管那人,确是美得不若男身??????
幸而这天已快结毕了。
月亮还没出来,水上已经起了光,红的是一边,黄的是一边,相互融着,绚烂得很,好似将整片的杏林与菊丛砍下来,泡到那水中去。
泡不干净,香出来了,色出来了,人一行过,便昏昏的要倒——那是镜湖。
镜湖后面,就是戏水楼。楼上的灯火映在水里,又红又黄又香又烂。
随了风里来的,是歌女的笑语。听不真切,却酥到骨子里去,听了再听,听了再听,越不真切,越要去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