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车过路>青春都市>大纨绔 > 第274章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解开牛皮绳的?”貌似施瓦辛格史泰龙合体者惊讶的问道:“那东西比手铐还要坚硬。”

    “这很简单,用力一崩。”李野做了个绷劲的动作,说道:“然后就松开了。”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壮硕中年男子连连摇头,好一会儿之后,他居然向李野伸出了手,很认真的问好道:“路德休斯,很高兴认识你。”

    “super-lee,同样很高兴认识你。”李野顺嘴就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字,他觉得这样比较酷。super-lee,听上去比super-an带劲多了。

    说着,李野便毫不客气的将丽萨揽入了怀抱之中,这是他的女人,虽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存在,更像是男人的战利品,但毕竟是他的女人。

    对于李野的动作,路德休斯并没有太过于介怀。因为在李野说自己是用力量挣开绳索之后,他就认可这个女婿。他不是个脑容量特别发达的男人,他的脑浆可能还没有他小拇指上面的肌肉多。所以,凡是能在力量有建树的人,他都会认可。

    “你喜欢我女儿吗?”路德休斯正色问道。

    “现在还不喜欢,但是我会照顾她直到她离开我,毕竟我是她第一个男人。”李野一本正经的如实说道:“我国家的人非常重视第一次的。”

    李野这番实话实说若是换做其他父母,肯定会勃然大怒,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但是,眼前这个路德休斯却还对李野伸出了大拇指,并赞道:“我很欣赏你,你拥有最高等的人格,诚实。将丽萨交给你,我很放心。”

    路德休斯的思维方式显然跟普通人不一样,但是李野很喜欢,因为这样意味着他们之间不会存在隔阂。这样的话,就轻松许多了。

    果然,很快,两人就热络了起来,如果不是丽萨在,两人早就称兄道弟了。而让他们热络起来的原因很简单,李野扳手腕赢了他,他确定李野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男人,他的择婿标准只有两个,有力量,诚实。而李野都具备了,他自然是越看李野越喜欢。

    两人热络起来后,路德休斯连忙将他的老伙伴召集过来,介绍李野给他们认识。聊了一阵,喝了一些啤酒烤肉后,路德休斯将邀月宝剑跟飞刀还给了李野,原本他想留下邀月宝剑,他不知道那是一把宝剑,他认为那是一根腰带,因为他无法拔出来,凉飕飕的他很喜欢。

    李野怎么可能将宝剑拱手让人,他连忙拒绝,然后将邀月宝剑拔出来,顿时挥舞一阵之后,唬的这帮美国肌肉男一愣一愣。路德休斯也连忙表示自己不能横刀夺爱,这么好的东西应该送给一个能够驾驭他的人。是的,他努力尝试过拔尖五十次以上,都没能拔出分毫。

    当晚,拥着丽萨美美的睡上一觉,天色泛白的时候,两人又意犹未尽的大战了一场。天光大亮后,丽萨是怎么也无法直立起身了,她身体素质好,但还是没有好到可以二十四小时之内经受两次李野的暴力侵袭。

    吃早餐的时候,路德休斯问丽萨怎么没有过来,李野直接回道今天早上我将她操了一顿,现在起不来。路德休斯听后大赞李野男人雄风,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然后又吹嘘了一阵当年他是如何搞丽萨他妈的,说的唾沫横飞,李野听后脑袋直流冷汗,心道这么耿直的人也就在美国这嘎达能生存了。真搁到我国,不是被卖去苦窑当廉价劳动力,就是被卖去鸭店坐-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