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也没想过把一毛钱存在自己的账户下,留一套写自己的名字。
李飒的爸爸做工程,条件很好,九几年就用得上大哥大了。
她妈妈25岁嫁给爸爸,26岁生下她,辞职,当了十年的家庭主妇后在36岁那样被净身出户扫地出门。
外公外婆已经去世,她想去父母的老房子里暂住一段时间,等找到工作了,有钱了,就搬出去。
结果不仅三个嫂嫂们反对,就连三个哥哥也不让她进家门,甚至还过分的对她大打出手,不但砸了她的行李箱,还扔的到处都是,可怜的女人抱着自己的箱子坐在那里嚎啕大哭,离婚时她没哭,结果却在娘家门口憋不住,言语间满是对亲人们的失望和控诉。
“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进门啊,这房子重建的时候,我可是掏了一半的钱,现在我只是来暂住一段时间,你们怎么可以这么狠心,这么绝情?”
“当初你们孩子上大学的时候,是怎么舔着脸来找我借钱的?借了钱N年不带还的我可催过你们?好了,现在我离婚了,需要你们这些亲人的帮助了,你们就是这样报答我的?”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法院以李飒妈妈无工作,无收入,无住房,无抚养能力为理由,将她判给了李飒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