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真正吃得开心痛快的只有李祺祯。
他简直就像是一只大而蓬松的阿拉斯加,愉快地向每一个人散发着自己的热情和善意,尤其是沈稚星,几乎获得了这只大狗狗的全部喜爱,一顿饭下来,李祺祯恨不得把自己过往十七年掏空了全部告诉对方!
比如他三岁和周遇在老城区省二重工家属院上蹿下跳的时候,差点被拐子一兜糖拐走;
又比如他五岁那年学前班毕业遭遇了此生第一次被女生告白,然后至今没有迎来第二次;
还比如小学一年级开学连续三天走错班级、以至于他的班主任不得不和周遇班主任商量,给孩子调到周遇那班……
“就很离谱啊,周遇在我就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个校草了,可就算不是一个整、起码也能算半个吧,怎么就没有小姐姐雪亮的眼睛发现我的好呢?我也想要尝尝爱情的苦哇!”
说到这个话题,李祺祯真的把沈稚星当成人生导师了:“沈老师,您教教我,我也不敢奢求太好的,我就想脱个单,下课之后去操场散散步,放学之后去外面买两杯奶茶喝喝,这真的很难实现吗?”
沈稚星笑得灿烂又随性,那副模样几乎吸引了他们周围前前后后不知道多少人的目光,周遇坐在他对面,几乎全程都在看着他,自己脸上什么时候不自觉带着笑容都没有发现。只有单良默默将一切尽收眼底。
哪怕他也在其中,但这份热闹,与他无关。
他甚至也和周遇一样,在李祺祯和沈稚星一来一回的说笑中愣怔了。
大概,这才是讨人喜欢的人拥有的形态。
要么,是李祺祯这类交际能手,无害又热情,和谁都能熟起来。
要么,就是沈稚星这种蛊人于无形之中,还未见面便主动积累好感度,等到见面说开了就知道这个人性格魅力到底有多大,让人不自觉得想要和他更进一步交往……
中饭过后,单良默默回教室午休,重生的喜悦不过才一个上午就已经被一团糟的现状冲淡。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多想找周遇告白谈恋爱的事儿,应该把精力全部放在读书上,这样才能从最根本、也是最有可能的途径改变自己将来碌碌无为的命运。
但如果真的能分得这么清楚理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