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傅子谦非常耐心地给小家伙做了解释,让他不用那么紧张。
“那张照片,是两年前拍的吧,随手搁在了钱包里,我平时也不用现金,也就忘了换了。”傅子谦一向很会和人打交道,什么话题都能聊个一二三四。
这会儿说起前男友,就像在说今天早上的早餐吃了什么一样。
可是阿凌把这张照片记在了心里。
钱包最外层的透明夹层,如果把一个人的照片放在那里,那这张照片上的人,一定在这个钱包的主人心中享有相当的地位。
而且放了两年,照片却还像新的一样,没有泛黄也没有褶皱,说明这两年间,一定时不时被拿出来保养过。
阿凌又悄悄回头,眼角的余光,轻轻落在小斜包上。
汽车开进了小区里的地下停车场,十分钟后,傅子谦带着傅凌走到了他自己花钱租的公寓。
公寓在14楼,两室一厅的房子。
按说,傅子谦刚刚大学毕业,进入警局工作也没几个月——再说警局怎么可能发得起什么高昂的工资,他应该是没钱能租条件这么好的房子的。
何况这片小区还差不多处在A城的市中心。
可是傅子谦和其他的大学毕业生不一样,他的存折里,是很有些闲钱的。
大学的时候,凭借出众的交际技能,一个警校的学生勾搭上了一群在重点大学的经济院系的学生,还和人家一起做网站。
从大二就开始做,三四年了,虽然挣不到家财万贯,但是租个地段好、居住条件好的房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带着小家伙进了屋,打开灯,把小家伙大包小包的行礼往沙发上一放,等明天一早再起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