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露出诱人好看的腿,骨肉匀称,弧线有没,肌肤光滑细腻在灯光隐隐散着光晕,小巧精致的脚,完美的像是出自大事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明媚腿和脚都非常好看,或者说她全身上下都长的很好看。
她的腿不像其他女人瘦的都能看到骨头,有些肉肉的,连带着脚都带着几分肉感,肉粉色的指甲,圆润可爱,康宸脑子里一时间只能想起四个字珠圆玉润。
康宸的手动了动,忽然好想试试是不是一只手可以将她的脚握在手心。
不过,脚后跟的确有一块地方磨得红,那种伤对康宸而言连痒痒都算不得,可如今看到它出现在明媚的脚上,他却觉得,会疼。
喉咙一阵阵的干涩上来,像要冒出火来了一样。
康宸觉察到不对劲,立刻转过头,看向她的脸。
他觉得自己那么讨厌明媚,看到她的脸,这种感觉肯定没了。
可是,明媚的眼睛那么亮,水润润的,带着雾气,丰润殷红的嘴唇微微嘟着,委屈的,娇嗔的,被他这么看着,好像她哪怕提出再离谱的意见都是最合理的,你说不出任何反驳她的理由。
明媚看康宸的表情已经有了不少松动,她仰头看着他,心里忍不住赞叹,这个男人真的……可以风华天下了,其实也不怪原主,那么喜欢他。
如果不是早早了解他的真面目,或许,她自己都会不顾一切的陷入进去。
明媚打起精神,算了,不想这些有的没的。
眼下,主要是俩字儿……勾引!
勾引是个技术活,做的好了,可以让男人色授魂与,做的不好,可以让男人一巴掌拍晕你。
明媚的脚丫子不轻不重的踢了两下康宸的腿,“喂,好歹夫妻一场过,就算是萍水相逢的人,这点小忙也会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