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夕,郑征西从美术馆回来,沃克勋爵刚走。
立之要再婚了,上个月沃克勋爵向她求婚成功,两人已经商定好圣诞节前举办一个简单的婚礼。
人逢喜事精神爽,郑征西看得出来,母亲很快乐,双眸明亮,春风满面,浑身散发着一种温婉娴静的气质。
刚来伦敦的时候,郑征西曾经劝过母亲遇到合适的华人可以考虑再婚。立之反问她,她这个年龄,是要给人家当第几任姨太太?如果这样,当初何必多此一举的离婚,还不如委屈求全当好郑太太——好歹还是个大婆。
郑征西倒也不反对母亲嫁给一个洋人。当年祖母带着父亲再嫁,直到病逝前一直生活的很幸福,亨利不仅是个好丈夫,做继父也做的十分出色,视父亲为已出。
看样子,他们刚刚在商议一些婚礼的细节,郑征西一边喝着采苓端过来的糖水,一边把茶几上的待选主婚牧师名单浏览了一遍。
“阿妈,您终于下定决心要嫁人了!”郑征西很替母亲高兴。
“是啊!”立之光润的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因为要替你们考虑,我左思右想,才决定尽早把婚礼简单的办了。总不能到时候跟自己的儿女们抢着结婚吧。你大哥今年都27岁了,去年就同他的化学博士生导师的女儿订了婚,他们打算明年春天结婚。”成年人三言两语,一拍即合,花前月下的浪漫只有年轻的肉身充当背景才衬得起那样的良辰美景。
二儿子韦连今年25岁,听说最近也有了中意的女子,对方是个在悉尼出生的香港人。立之一厢情愿的替子女们打算着,希望他们在她完婚后都把人生大事给解决了。
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是么。
“沃克勋爵真是三生有幸,找到像您这样秀外慧中的伴侣!”
“我一个离了婚的中年妇女,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在女儿面前,立之也有不自信的时候。
“有,当然有。”郑征西故作严肃,不准母亲妄自菲薄,“虽说您离过一次婚,但前夫讲好等您再嫁时,会像嫁女儿一样送上一笔丰厚的嫁妆,两个儿子在英国人忙着打仗的时候埋在实验室里搞科研,为人类做贡献,女儿也学有所成——一般的女人,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子女吗?”夸人的同时也自夸,也是破天荒的一次,只因她夸的是母亲大人。
“费尔也很好的!”费尔是费利普的小名,立之对他的维护是显而易见的。“是是是!沃克勋爵也是个老帅哥,虽然比我阿爸还差那么一点,但是勉强也配得上你。”征西笑盈盈地看着立之,“我阿妈果然是个好样的,前夫把您像女儿一样的照顾,还有一个一起长大的男闺蜜从上海一路追到伦敦……如今再出手,又逮到一个有大庄园有爵位的洋帅哥,太太过世6年一直没有再娶,把勋爵夫人的位置留到现在——果然还是姐姐的套路深,出手就网到一个如此出色的弟弟,沃克勋爵比您小5岁噢!厉害了,我乘风破浪的妈姐——很高兴以后人们改口叫你勋爵夫人!”
立之显然也习惯了女儿一贯百无禁忌的说话方式,她笑着拧了一下女儿微翘的鼻头,“你这张嘴——这么伶牙利齿干什么?”看着初长成的女儿清丽的容貌,笑靥如花,散发着令人难以抵挡的青春魅力,立之在心中忍不住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