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车过路>青春都市>春秋杂纪 > 第一卷 风起云涌 第三回 墨衣沾血杀气近 轮回再起又十年
    吴骁军长枪砸在地上,右手摸了摸腰间刀柄:“大将军此次让我来,应该不想让我打,但也不想让叶令昙的人过银关,这么多人敢聚而不敢动,真有意思。”

    ……

    一身赤甲,一身墨衣,二军飞速前进,在他们快碰到的时候,秃子眼神眯起,左拳立起。

    他手中楚刀往前面指了一下,随后飞速前行。

    狗蛋是个贱名,但是贱名长寿,特别是他跟了赵坤以后。

    赵坤是个福将,他打仗不一定能胜,但从未大败,哪怕是当年听叶令昙的命令,以五千人拖马住陈棠五万大军南下整整一天,撤退时竟还有近四千人,自此就有了南唐第一福将之称。

    狗蛋也有福气,他常常笑着自称有一种娘们似的第六感,这种第六感在他带着手下摸情况时尤为明显。

    此时,狗蛋的第六感又来了,他暗骂一句:“这是多重的杀气,他奶奶的,老子眼皮子直跳。”

    只是这一次他运气没那么好,骂完没过一息时间,他就看见了一队墨衣飞速向前。

    “他娘的,弟兄们,人家都摸到面前了,先干一架,干不过再扯呼。”说完,狗蛋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个唾沫,然后提起唐刀向前。

    当刀砍入人体的那一刹那,血色已至。

    有一名唐军把手中的唐刀捅进了一名楚军的胸腹,楚军呲牙,用右手把手中楚刀甩到一名背对自己的唐军身后,然后左手死死握着插入自己腹内的唐刀,右手一搂眼前这名唐军的脖子,然后咬向他的大动脉。

    唐军挣扎不过,才将断气,楚军一脚把尸体踢开,拔出唐刀,正待回头时,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在倒向自己的双眼,在他身后挥刀的狗蛋,用手使劲抹了抹自己脸上的血水,转头看着另一边提刀轻盈而战的秃子,又吐了一口唾沫,说了一句:“他娘的,怎么是陆晓这疯子。”

    才说完,便提刀冲向了秃子。

    狗蛋挥刀斩向秃子,秃子拔出砍进一名唐军身体内的战刀,回头时,血已经染红了他的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