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天衣被你拿着,你如此引人注目,不怕过来的强者,先将你杀灭了?”
“我虽为匪寇,但晓廉耻,不敢私拥它,更不敢交易它,等他们来了,我自然会将天衣双手奉上,但这之前,我会将你拿下,交于他们,我想看在我有功的份上,他们会原谅我之前的小打小闹。”
斗族人对衣服的执念超乎人想象,竟忘了此寨之前的烧杀抢掠,为他叫好。
火鸦王对这场面很满意,嘴角翘了起来。
他手里哪还有天衣,他当时一得到它,就将它赠予了黑蛇部,换黑蛇部帮忙上下打点,让他们这些原本恶名在外的匪徒,也能参加部落大会,争取建部落的令牌。
说句不客气的,有那件天衣在,就算他们没本事,拿不到建部落令,黑蛇部的比试者也会替他们除掉障碍,让令牌落他们手中。
火鸦王自认是个有雄才伟略的人,当匪寇有什么意思,要当就当斗族的王。
由匪寨变部落,就是他将要踏出的第一步。
这莽人自己撞上来,他正好刷波声望,将自己的形象扭正。
他能兵行险招爆出天衣,自然也不怕那些人来找他要,因为他会“败”给她,让她“带着天衣”逃走!
介时,恐怕各部落都会追杀她。
火鸦王想到就做,誓要在那些强者赶到前,弄出预想中的局面。
他生得威武雄壮,往湛长风跟前一站,整一野兽和小草的既视感,“听说你还杀了本寨的二当家,这仇更不能不报了!看招!”
话落,斗大的拳头就向她砸去。
拳风如金戈切过空气,势锋利非常,嗡鸣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