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翊笙把东西挪过去给她,“喝吧,我来东西,不能吃冰的。”
说完,继续看书。
赵晓直接把她的书抽走,认认真真的盯着她,“好歹摸一下呀姐姐,这他早就想到了,所以买了热的。对了,他还在下面,要不要下去看看?”
梁翊笙兴趣乏乏,“我已经拒绝他很多遍,他该听明白。”
赵晓皱眉,趴着研究她的眼神,“前前后后有三十个男的追,这要是歪瓜裂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可他们都是要啥有啥,怎么就不心动呢?我们宿舍,不,我们系,可能就仍然三年如一日单身了,我都分手三次了,第四春马上来了,姐姐。”
梁翊笙耸肩,“我心动啊,不动我不就死了?”
赵晓翻了个白眼,叹气,“反正以我的看法,谢三哥不错,他不是没人喜欢啊,小心把这么好的男人错过了,以后哭都来不及。”
梁翊笙的心仍然毫无波澜。
这谢三哥叫谢瀚文,是大一的时候参加社团活动认识的。当时的表演上他演的金毛狮王入木三分,因此得名。
那天演完之后,他就顶着一头金发拿着话筒说,“梁同学,如果不嫌弃,我想说,我喜欢,我其实更想说的是,以我之姓,冠的名字,做我的女朋友,我卖屠龙刀养。”
或许是他走的是搞笑风,所以即使被当场拒绝了,现场也不会很尴尬。
一直到去上课,梁翊笙也没有喝那杯奶茶。
赵晓直接把奶茶塞她手里,“人家还在下面等着,他明天有考试,别让他心凉,会影响考试的。”
说着,还帮她把吸管插上,伪造出已经喝过的样子。
梁翊笙看了眼奶茶,然后拿起包包走出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