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括幸灾乐祸地看了眼欲哭无泪的翁良申,做了一个好自为之的表情,转头跟上万俟信,问出心中疑问:“将军,您这个时候着实不宜离开关口,您去婺城,真是去剿匪?”
万俟信斜倪他一眼,转身脱去身上的银色盔甲,换上一件灰色圆领劲衣。
他头顶白玉发冠,冠中插支鲤鱼玉簪竖住黑发,如此一来,显得他身形高实挺拔,长眉如羽,面如冠玉,唇红如脂,眼睛却深凹,呈淡蓝色,鼻子高挺,使得整个五官更加深邃,不显女气,与往日冰冷暴戾的模样截然不同。
李括不由想起十年前,刚满十七岁的万俟信随父来北门关镇守的场景,那时候的他就已经是个冰冰冷冷,出手狠戾的主儿。
燕王向众将士介绍自己的儿子万俟信,称他饱读诗书,武艺了得,以后要继承自己的衣钵,镇守北塞之地,若有不服之将士,尽可与之切磋对弈。
那时军中多是战功赫赫的大小将领,他们忠诚于燕王,却不代表会服一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于是诸多将士前去挑战。
这一打,就是两天三夜,万俟信一人独战百人,把那些个所谓武艺高强,德高望重的将士打得心服口服,从此营中再无人二话。
李括也是当时的一员,他比万俟信大上两岁,十年前也随父行军。
他一直看不上这种子随父业的公子哥儿,尤其万俟信生得唇红齿白,貌比潘安,哪像是行军打仗之人,这样的人日后要统领他,他如何服气!
当下他拿剑直挑而上,万俟信却弃掉手中长剑,转头从放武器的兵器架上,单手拎起一个重达三百斤的擂鼓铁锤,侧身避开他的剑,将手中铁锤狠狠往他后背一敲,只听咔擦一声,他似乎听见自己背脊梁断了,而后惨叫一声,趴倒在地,半天都没起来。
之后,他躺在床上静养半年之久,身体才恢复如初。
而那些跟万俟信单挑之人,不是折手,就是折脚,很多伤好之后都留下后遗症,瘸了的不少,相比之下,他的背脊骨能恢复如初,实乃大幸。
万俟信下手如此狠戾,自然遭人诟病,然而也从侧面说明此人年纪轻轻,武艺超群的事实。
如今万俟信不再是当初的少年,岁月的沉淀,让他为人越发冷静沉默。
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打三年前燕王回京,万俟信年纪轻轻被当今圣上封为三品镇北将军,一人在北□□大,无人约束,近两年行事越发乖张狠戾,通常都是话不多说直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