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清调好料汁,一手拿着鸡肉,一个不小心将上面没沥干的水甩在了肩头。咽下鸡肉,取了一块干净抹布擦了擦肩膀,看见肩膀那两团缠在一起的“虫”,简清不由得抽了抽嘴角。
原身衣箱里原本的绫罗绸缎衣裳早不知道被谁摸走了,就剩下两身粗布衣裳和几条压根没人会穿的裙子。这条布裙的料子还是之前原身被家里开布庄的纨绔哄着买下的陈年旧货,样式颜色老了些,但对现在没多少钱的简清来说,好歹多了件衣裳。
只是肩膀上这对原身闲极无聊时拿同色针线绣上去的鸳鸯,实在是七扭八歪,金谷能认出来是个东西而不是胡乱绕的线团,都有些难为他的眼睛。要不是金谷眼尖看见,简清还不知道要多久后才能发现这个。
简清想了想,之前雇工们还回来的东西里好像就有剪刀,打定主意等晚上关了门,就把这团线拆掉。
心底琢磨着事情,简清手上动作却一点不慢。留好自家吃的部分,将鸡肉碎装盘,淋上在等鸡肉晾凉的时间里已经拌好的料汁,口水鸡便能直接端上食客桌子。
简清端着瓷盆出来的时候,金谷已经就着后厨飘过来的浓香喝了两壶水了。
明明闻着味道只是普通的水煮鸡肉,可风中隐隐约约带着的一点椒香总是勾着人一直去嗅闻,越闻越饿。
等一盆红艳艳的鸡肉放在面前,金谷刚刚喝下去的水都好像不存在了,不等简清做酒楼里例行的饭菜介绍,他提起筷子就夹了一块鸡肉放入口中。
鸡肉已经饱蘸汤汁,入口麻辣鲜香,强烈的刺激性味道直冲脑门,金谷眼睛发红,等那阵味道淡去,只觉得嘴角都烧了起来。
口中留着的一点辣中带甜的余味还在引诱着人再夹起下一块鸡肉,和他即便爱吃也只能半个月顶着油腻吃一次的烧鸡烤鸡不同,水煮的做法将鸡肉本身的油腻冲淡,只留下柔嫩的口感,如春天初绽的花瓣一样,亲吻着他的嘴唇。
若是家家食肆的鸡肉都能做到这般水准,金谷能天天吃鸡肉!
金谷久久不能放下筷子,等吃了个肚儿圆,才终于明白为什么简氏酒楼会传出来稀奇辣味的名声。这股子辣味,吃过一次的人,就真的忘不掉了。
望着被吃得只剩下葱姜蒜末的盆底,金谷这才想起,他是来给简清挑刺找茬的。
但转念一想,简清能从绝处走到这一步,一个只会玩乐的草包能短短时间变成一个能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的大厨,那迎仙楼大小姐的手艺,说不准还不如她,他又何必为了一道不知道品质如何、又还没吃过的菜,丢了自己眼前这么大一个厨子。
金谷打了个饱嗝,懒懒问道,“你这鸡肉味道这样好,怎么起了这么一个恶心的名字?”